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,单位审核后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;已注销单位职工无法到单位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的,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。
已注销单位职工无法到单位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的,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。
符合规定的,当场办结;需要核实的,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,并答复申请人